法律管理学

   

漫谈法律管理学研究

 

    法律管理学是一门法律科学的新兴学科,人们对它的认识还非常模糊,以至于国家在进行大量法律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对法律管理学科的理论还一无所知,严重影响了法律管理理论的建设和发展,阻碍了法律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进程。本文从法律管理的基本问题入手,简单地讨论有关法律管理学科建设的问题。

    一、基本认识

    1 、现状述评

    法律管理学的发展在国内外还处于萌芽时期,至今还没有人对此进行过系统的研究过。虽然在西方有这样的称谓,但还没有形成理论;在我国更是个空白学科。20世纪初,管理学在西方问世。在西方管理学理论几十年的不断深入发展中,法律管理学似乎也产生了一线曙光,但是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虽然从网络上知道,近几年来英国的伦敦大学和新加坡的南洋理工大学开设有法律管理学,国外法律管理学已经成为法学专业的一门课程。但是国外法律管理学至今并没有传入我国,甚至不知道国外法律管理学研究的内容是什么。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管理学传入我国。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启发了法律管理向一门学科的进步,使得法律管理学意识逐渐清晰起来。但是由于人们对法律管理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法律管理学还没有成为法律部门和法学界的共识。

    我国的法律管理是在司法行政管理基础上开始的。1992年王鼎元、戴鸿儒主编《司法行政管理学》的出版,把“司法”与“管理”开始联系起来,第一次使中国人认识到“法律”需要“管理”。1996年之后,《狱政管理学》、《治安管理学》、《审判管理学》、《公安管理学》、《检察管理学》以及和《法院人才管理学》等一批与法律管理有关的著作问世,强化了“管理”在法学领域的积极作用,为法律管理学的产生提供了条件。2006年8月,王士如、赵维加主编了《法律管理导读》一书,使法律管理学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是直到目前我国仍然没有形成法律管理学科。

    本世纪初,与法律管理有关的研究生教育开始出现,2000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开始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招收与法律有关的研究生,2001华中科技大学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中开设行政法管理方向,2004年谭世贵教授也在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中开设了司法管理博士研究方向,这都为我国法律管理的研究奠定了事实基础。

    2007年,法律管理学的研究生教育正式在法学门类招生,初步明确了法律管理学的学科定位。2007年江西农业大学李振宇教授在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中开设了法律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海南大学谭世贵教授在南京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中开设了司法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法律管理学科的发展。

    2、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加强和法制建设的深入,社会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高涨,公民对司法结果的强烈不满,社会公正公平难以保证,法律活动的人为保密,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这些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促使司法管理方式的迅速改革。法律机关必然的办公自动化,网络通讯的社会化、法律事务的法制化,客观上对法律管理活动提出新的要求,用传统行政手段管理法律活动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法律管理的作用开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凸显出来,日益显示出勃勃生机。但是,在法律事务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对法律管理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清晰的了解。不仅要从现实的角度来认识 ,更要从学科的角度来认识,才能使法律管理得到健康发展。

    法律管理学研究目的在于以管理手段对立法、司法、执法活动实施控制,全面规划和合理利用法律资源,使我国法律法规和法律组织制度更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实现和提高法律活动的绩效,达到和促进法律活动协调发展。研究法律管理学,对于丰富和完善法律管理的手段,提高法律管理效率,促进法律管理学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管理学研究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法律宏观管理意识和微观管理能力,强化立法活动的宏观管理,重视司法活动的微观控制和调节。正确解决法律制定过程中的盲目性,促使法律法规上下衔接,与国际法律制度要求配套。构建科学而理性的司法制度、实现司法权有效而经济的运行、落实司法公正与效率,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它有助于提高法律管理效益、效能和效率,推进法律活动的整体协调与发展,推动法律活动管理的科学化。没有法律管理的科学化,就不可能实现法律行为的规范化,合理地配置法律资源。有助于提高法律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法律活动的纷繁复杂,增加了法律管理的难度,这对法律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法律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管理学的理论和知识,改善其知识结构,用科学地理论指导法律管理实践。

    3、 存在价值

    在我国法律管理学正在经历着艰难的发展历程,需要我们认真总结法律管理的规律,分析法律管理中的得与失,从学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法律管理在实践中的应用价值。通过研究理清我国法律管理学存在的线索,清醒地认识法律管理学未来发展的方向,促进法律管理在新的起点上、更高层次上取得突破,使法律管理学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实践。

    由于长期以来法律实施与管理的关系未能得到透彻地阐述,我国法律管理的状况一直比较混乱。人们较少关注管理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学术界对法律管理问题研究极少。这些存在问题严重影响着法律管理学的建立和建设。近年来,随着法律管理活动的增强,法律管理开始被人们所注意。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法律制定的频繁,伴随着管理学在我国的兴起,我国法律管理学研究的萌芽开始出现。

    法律管理就是对法律活动实施领导、进行组织、科学安排、规定章法。从世界范围来看,各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与法律管理水平有直接的关系。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法律活动的复杂化,法律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大。

    法律管理学是对法律法规和司法活动进行管理的学科。其作用在于提高法律管理意识,增强法律管理能力,用法律管理学的理论指导法律实践,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法律管理格局。通过预测和规划、组织和控制,使法律管理按照预期的目标发展变化,科学地利用、调节、实施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积极发挥法律管理职能协调法律活动,使法律活动规范化,避免人为的干涉。

    二、研究思路

     1、主要内容

    法律管理学从管理学的角度探讨法律管理活动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促进法律组织有效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法律资源的科学配置,公平公正分配社会法律利益。

    法律管理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法律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方法。积极探索法律管理理论,切实重视法律活动管理,关注法律事务管理。重视法律管理的学说、管理者、管理环境、管理过程和管理措施等理论问题,不仅研究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和涉法活动的法律活动管理问题,也讨论与开展法律活动最密切的机构、队伍、教育、人才、文献、信息等法律事务性问题。在动态研究法律活动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法律人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内在潜力,有效地利用较少的消耗取得较大的法律效益。

     2、基本思路与方法

    本课题将以我国法律管理的事实和过程为基础,从构建法律管理理论出发,全面揭示法律管理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实,按照法律管理学发展的规律,从不同侧面描述法律管理的不同形态和形式,展现法律管理学所能够发挥的积极作用,以观照我国法律管理的社会实践,科学地管理法律活动和法律事务。

    法律管理学研究法学与管理学的关系,探讨法律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运行,揭示法律管理过程中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具体研究法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法律管理的协调和监督,法制管理机制、方式、方法及手段,法律法规管理的方法、途径和措施,法律资源的合理利用,法律制定规划和计划,法律质量评价与调查研究。通过立法机制、用人机制、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以及与此相关联的方式、方法、手段等等,实现具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具体的管理方法与技巧、具体的实践要求等方面的有效整合,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更为具体层面上得到体现。

    法律管理学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方法研究法律管理问题,用系统分析方法对法律活动和法律管理现象进行整体性、综合性、开放性、互动性的研究。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分析管理现象和过程,把各个环节和层次当作相互关联的整体全面考察,确定最优化的目标和实施方案。注重协调性和整体性功能的发挥。在强调立法活动、组织结构、工作制度静态研究的同时,重视法律人因素和行为的动态研究。科学地运用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案例研究法,从中发现规律。通过对法律活动中存在的案例进行分析,汲取成功经验,接受失败教训,丰富和完善法律管理理论。

    3、重点难点

    其重点是正确处理好法学和管理学关系的特殊性,既不能偏废,也不能照搬法学或者管理学研究模式。法律管理学具体研究其法律管理过程、原则、规律和方式。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有其特定的研究方法和社会功能。这些特殊性构成了它存在的理由,促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难点是正确把握法律管理学与法学和管理学各自之间的关系。法律管理学是研究法律管理活动的科学,不同于法律科学研究法律活动本身。虽然采用了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来研究法律活动和法律组织管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管理行为。由于法律管理学理论的欠缺,有关材料的收集比较困难。

    4、主要观点与创新之处

    法律管理学是法学与管理学相结合而形成的边缘法学新兴学科。它以法律活动为基础,但不是法学活动本身。科学的法律管理是保障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法制建设的深入,提高法律人的素质,发挥国家管理法律职能,使法律活动符合社会实践和国际通常准则。

    法律管理学研究法律管理现象。法律管理现象是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一系列筹划、组织、控制、治理的活动。法律管理现象是一个具象的实体,但是长期以来并没有被社会高度重视,对它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统一性认识不足,没有从学科的高度来认识和思考这一问题。其研究范围是围绕法律活动进行的管理,通过管理法律人和法律事,实现法律管理目标。管人是为了达到法律活动开展的目的,管事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律活动。法律管理学基本上不涉及财和物的管理,那是行政管理学的问题。

    法律管理学研究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的管理问题,包括法律信息、法律程序、法律活动、法律组织、法律资源等都是研究的范围。不仅涉及立法活动和法典实施过程管理,还涉及司法组织、诉讼运行管理等方面。

    法律管理学是研究控制法律运行的策略和措施,它借助于管理学原理研究法律资源的有效配置,依法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进行管理,实现法律目标组织活动或过程。法律管理学有其自身的范畴、原理、原则和运行模式、方法,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法律管理学是法学与管理学相结合而形成的边缘法学新兴学科。它以法律活动为基础,但不是法学活动本身。科学的法律管理是保障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法制建设的深入,提高法律人的素质,发挥国家管理法律职能,使法律活动符合社会实践和国际通常准则。

    法律管理学研究法律管理规律,继而指导法律活动的实践,它为法律管理的实践提供系统的知识和理论,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模式。法律管理学利用行政、法规、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手段,调整社会发展与法律实施之间的关系,注重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有效协调,保持法律管理与社会发展的一致性。

    创新之处在于从法学与管理学交叉的角度研究法律管理学,逐步建立起法律管理学科理论体系,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指导法律管理活动。从我国法律管理实际出发,实施法律活动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对法律活动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为法律管理学的建立和发展创造条件。

    三、研究方面

    法律管理学涉及到许多方面,但是主要关注的内容仍然是关于法律活动的管理。这是法律管理学的核心,应该予以格外的重视。同时关注围绕法律活动的展开,进行各种有关的法律管理活动。

    从法律活动的基本表现看,法律管理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管理

    期、动态管理法律文本,围绕法律文本的制定与实施开展管理活动。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撤消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避免无规则的混乱状态。

    2、司法管理

    司法管理是合理司法权的宏观配置,充分利用司法资源,积极开展司法组织、人事和诉讼运行等微观管理活动的学问。努力使宏观司法管理和微观司法管理能够得到良性互动、动态并重,提高法律管理效率。

    3、执法管理

    执法管理是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制精神、法制原则、法律规定、法律程序与管理理念、管理原则、管理方法、管理措施等诸多要素进行的不断整合。并通过整合实现政府执法活动的规模、结构、质量、功能、效率诸多方面的协调统一。

    4、普法管理

    普法管理是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新闻等方面的普法活动管理,同时也涉及普法机构的合理性研究,以便更好地服务普法活动的开展。通过有针对性的管理活动,促进普法活动更加健康地得到发展。

    5、涉法管理

    涉法管理具有拾遗补缺的特点,有利于法律管理更加全面、完整。涉法管理研究与开展法律事务有关方面的管理活动,主要是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活动之外的管理行为。有关公民合同签定、民事调解、社会公证、婚姻登记等都属于涉法管理的范围。

    从法律活动的现实需要看,法律管理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管理

    开展法律活动必然需要法律机构,它是法律管理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机构是法律管理的开端。没有法律机构,法律管理就不可能存在和产生。要使法律活动开展得有条不紊,法律机构内部就不能一盘散沙。只有高度组织性的机构,法律活动管理才能锦上添花,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 队伍管理

    法律活动说到底是人的活动。没有专门人员的辛勤工作,法律活动也不可能自动开展,只能是纸上谈兵。我国有庞大的法律队伍,如果不能科学的管理,法律活动的开展必然顾此失彼、矛盾不断,直接影响法律活动的正常进行。

    3、人才管理

    开展法律活动,不能没有法律队伍,更不能缺少专门人才。人才是法律活动升华的关键,把握法律活动质量,提高法律工作水平,高素质的法律专业化人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管理必须注意这个问题。

    4、信息管理

    法律活动的开展,不能没有信息的传递。没有法律信息源源不断的流动,法律机构和法律人员就成为聋子和瞎子。案件没有办法破获,经验不能得到交流,命令不能及时传达,法律机构活动将是一团糟糕。

    5、 文献管理

    法律活动的开展使得法律文本和法律文件大量增加,由此法律图书、法律资料、法律材料等法律文献的迅速产生,使得法律文献变动异常活跃。没有井井有条的管理,法律文献混乱现象将直接影响法律活动,客观上呼唤着法律文献有序存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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