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学说》

 

创 刊 词

 

  

经过长时间的筹备,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法律语言学说》终于问世了。

它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带着对未来世界的憧憬来到了人们中间。它的出

现为人们了解法律语言学的研究现状提供了一个阵地,为法律人学习和运用

法律语言学知识开辟了一个窗口,为热衷于法律语言学的志同道合者提供了

 

一个交流研究心得和学习体会的平台。它的产生,将有利于法律语言学的深入发展和不断成熟,有利于法律语言学队伍的迅速壮大和茁壮成长,也有利于法律语言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社会实践。

    《法律语言学说》作为一份专业性的学术杂志,它以交叉研究为视角,广泛地讨论法学与语言学的关系,在

法律与语言紧密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加快法律与语言融合的进程。其研究、探索、讨论都围绕法律语言学的学科

建设和社会实践而展开,对依法治国和法制建设直接产生积极作用。


    《法律语言学说》是本领域继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1994年创办的《法律语言学》会刊和俄罗斯巴尔瑙尔大

学法律语言学实验室高列夫教授2000年创办的《法律语言学》刊物之后国际范围内的第三份杂志,在我国是唯一

一份关于法律语言学宣传、介绍、研究、交流的专门读物。作为一份总括各方面法律语言问题的刊物,将以更大

的覆盖性,为法律语言学各个方面的广泛交流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语言学在我国经历了二十余的艰难历程,始终没有自己的专业学术刊物。在以往走过的岁月里,法律语

言研究成果往往依附于语言学或者法学杂志,仰他人鼻息,唯他人意愿是瞻,论文大都发表在《修辞学习》、《

现代外语》、《语言文字应用》和《演讲与口才》等语言类刊物上。由于这些杂志的侧重不同,其杂志性质的限

制,发表的作品往往失去了自己应有的独特品质,法律语言研究在很大程度了脱离了法律实际。虽然也有少数发

表在法学类杂志上,而在法学杂志上的法律语言文章,又都成为法律人兴趣的附庸,并被赋予逻辑的、哲学的和

立法技术的某些特征。编辑们这些有意无意的习惯,对法律语言研究产生了直接的消极影响。


    在当前法学研究走向深入的同时,法学与语言学的交叉研究如雨后春笋,方兴未艾。虽然国家一直倡导要重

视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但现有的学术杂志编辑们的惯性思维还是自觉不自觉地过多注意了传统学科

的深入研究,交叉学科的新思想、新观点始终没有固定发表的阵地,严重地挫伤了从事法律语言学者研究的积极

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语言学科的迅速发展。《法律语言学说》的问世,就是为改变当前我国实际存在的

这种令人尴尬的现状所作出的积极努力。


    法律语言学既是一个开放的领域,也是有一定范围的领域。《法律语言学说》将在最大程度上、最大范围内

为法律语言学研究提供学术交流空间,发表各种不同观点、不同思想的论文,促进法律语言学的学术争鸣。


    法律语言学还有许多未被认知的问题,需要法律语言研究者共同努力,为我国的法律语言学广泛应用于法律

实践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法律语言学说》支持对新问题、新事物的探索,为有独创性的真知灼见提供方便。


    法律语言学是一个国际性的新兴学科,在为我国法律语言研究和交流服务的同时,也放眼世界,积极传播国

外法律语言研究的新思想、新方法,为我国法律语言研究者借鉴先进的经验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我国法律语言研

究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创办这样一个刊物,如何为读者、作者服务好,我们还没有经验,但全心全意为我国法律语言研究服务

的宗旨是坚定的、诚恳的。我们希望同全国从事法律语言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同行一道,为推动和发展我国的

法律语言学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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